关于2019年省部共建交通工程结构力学行为与系统安全国家重点实验室(筹)开放课题申报的通知

 “交通工程结构力学行为与系统安全”实验室是依托石家庄铁道大学相关学科建设的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根据科技部《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及《省部共建交通工程结构力学行为与系统安全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试行)》,为了充分发挥重点实验室的开放共享和社会服务功能,促进高层次、高水平的合作研究,支持新思想、新方法、新技术及交叉学科的发展,本实验室按计划设立开放课题。现将2019年度开放课题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资助范围及额度

1.开放课题研究应结合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符合实验室建设、发展需要。优先资助学术思想新颖、立论根据充分、技术积累充足、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合理、1~2年内可取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的研究项目。

2.非实验室固定人员均可申请开放课题,重点支持校外人员申报。申请者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能保证开放课题研究所需要的时间投入,并征得所在单位或部门的同意。

  1. 2019-2020年度拟资助课题6-8项,每项资助力度1.5-2万元。

二、重点资助研究方向

1:复杂环境下路基结构服役行为与安全保障

主要包括:非饱和土路基变形特性与浸水劣化机理,寒区高速交通路基结构优化与灾变防控,加筋土路基结构行为演变与性能保持等。

2:桥梁力学行为与安全控制

主要包括:多因素作用下桥梁结构效应与安全风险,桥梁全寿命周期监测与状态评估,桥梁施工装备及快速修复理论等。

3:隧道结构力学行为与变形控制技术

主要包括:岩石静、动态损伤机理及损伤模型构建,软弱围岩隧道施工过程力学与变形控制,软弱围岩隧道稳定性理论等。

4:车辆动力学与故障诊断

主要包括:车辆-道路相互作用系统动力学,高速机车车辆非线性动力学,载运工具状态监测与故障诊断等。

三、申报与审批

1.申请人应认真填写开放课题申请书,开放课题申请书可到石家庄铁道大学科技处主页(kjc.stdu.edu.cn)下载。

2.课题申请被批准后纳入学校科研计划。被批准的“项目申请书”视同课题合同书,申请人所在单位须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时间:本年度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2日。

4.邮寄。请邮寄至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北二环东路17号石家庄铁道大学机械工程学院顾晓辉收,并将电子版E-mail至该 Email 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5.审议:按照“公平竞争、择优支持、注重创新、突出特色”的原则,经过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评审后报学校审批确定。

四、课题管理

1.重点实验室主任负责开放课题的实施管理。管理内容包括:管理资助经费、检查课题进度、上报科研成果等。

2.研究可在实验室或申请人员所在单位独立进行或合作开展,每项开放课题需指定一位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作为该项课题的项目合作者。

3.课题申请人在实验室工作期间必须遵守重点实验室的有关规章制度。在开展课题研究过程中必须使用实验室所购置的仪器设备,保留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所有试验数据和研究成果必须存留实验室。项目验收时一并提交。不符合条件者申请原则上不予受理。

4.开放课题研究时间一般为1~2年。在课题实施过程中,课题负责人应向重点实验室提交课题中期进展报告,接受中期考核。

5.课题申请人在开放课题资助下取得的成果,由重点实验室与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共享。发表论文须以重点实验室为第一署名,申报奖励、出版专著、申请知识产权等也须以重点实验室署名。

6.课题结题需符合以下条件中至少一项,且成果中标明受到重点实验室资助:

1) 获得省部级奖励1项以上;

2)公开发表1篇以上期刊正刊学术论文,并被SCI或EI检索;

3) 公开出版1本或以上学术著作;

4) 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

7.课题结束2个月内,课题负责人应认真撰写《课题总结报告》报送重点实验室,报告内容应包括工作总结、课题完成情况、所取得的主要成果等。

五、经费管理

1.开放课题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在具体使用过程中必须按计划执行,课题负责人有经费使用权,但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审批,课题经费仅限于在石家庄铁道大学校内进行结算。

2.开放课题经费的开支范围包括:与资助课题直接有关的研究费用,包括试验费、材料费、加工费、仪器设备的使用费;论文版面费、审稿费;专利申请费;各种资料费;学术活动费及差旅费等。

3.课题结题后,结余经费和用开放课题经费购置的仪器、材料应留在重点实验室。

 

 

 

省部共建交通工程结构力学行为与系统安全国家重点实验室(筹)

2019年3月12日